返回陕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西安市碑林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碑林区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
2006-12-19 16:44  文章来源:碑林区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碑林区进行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完成。改制后,原来国有、集体性质的企业转变为股份制企业,企业发展和重大事项从以前由政府决策转变为企业股东决策,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政企分开”。
  碑林区原有国有、集体企业162户,大多数为小型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人才匮乏,经营品种单一,抵卸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有的已濒临倒闭。这些企业要走出困境,惟一的选择就是尽快完成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使国有资本有序退出,集体企业放开搞活。
  自2003年以来,该区加快了企业改制步伐,制定了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确定了“积极改制、有序退出、一企一策、促进发展”的改革思路。通过股份制、关闭、注销、重组、兼并、出售等形式对全区国有、集体企业进行全方位改制。这次改制是改革开放以来,碑林区进行的一次范围最广、力度最大、步伐最快、改革最为彻底的企业改制。在改制过程中,该区把企业改制的形式、改制的总体方案包括审计、资产评估、职工安置方案、新企业的框架等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同意并签字,形成决议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为此区总工会、监察局等部门也作为改制办成员单位全方位地参与企业改制全过程,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为了保证依法规范操作,该区还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建立了由区体改办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参加的改制企业会审制度,对企业上报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职工安置方案实行“集体会审”。与此同时,每个企业改制都要通过“四会制”:即会审会、论证会、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会,最后上交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在具体工作中,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把审计、评估、资产处置、职工安置、改制方案等“五关”,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改制引进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一大批工商企业焕发出了勃勃生机。西北眼镜行今年实现销售3400万元,同比增长16%,税收完成400万元,同比增长60%,企业职工收入平均提高了20%。碑林药业集团自2001年改制以来,企业以平均每年递增40%的速度跳跃式发展,一跃而成为我省医药制剂重点企业、碑林区第一纳税大户。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碑林区下马陵社区设立文化墙    2006-11-28 11:10
碑林区召开楼宇经济工作座谈会    2006-11-08 14:27
碑林区召开创卫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区委书记袁英信作重要讲话    2006-11-08 14:23
碑林区采取切实措施力争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06-11-02 15:13
碑林区为第二批经典商务楼命名授牌    2006-10-26 14:36
碑林区内、外资指标任务提前两个月全面完成    2006-10-26 14:34
碑林区史晓红区长检查市容环境卫生    2006-10-20 10:44
碑林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与新加坡林增集团正式签订北沙坡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意向书    2006-10-20 10:39
碑林区加大糖酒会安全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2006-10-12 16:14
碑林区创卫办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左长民带队检查“一节两会”期间的环境卫生    2006-10-10 10:5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陕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王发合 电话:029-8729159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 华 电话:010-51651200-60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